降级后再被查的崔国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巨额公款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6月10日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原副厅级干部崔国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崔国潮(资料图)
经查,崔国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擅权妄为,大搞家族式腐败,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家族攫取巨额利益;贪婪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
崔国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国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崔国潮,1954年5月出生,中山三角沙栏村人,高中学历,中共党员。
他曾任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1996年任中山市委书记,2006年12月调任澳门中联办副秘书长,后任秘书长,2014年10月卸任。
卸任10年后,2024年11月26日消息,他被查。当时通报显示,他已被调整为副厅级干部。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